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程序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注1: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注2》;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注2》,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股東會決議參考式樣1(主要載明增資者、增資方式、增資的股權額、增資后的最新股本結構和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變動的事項等);
4、、章程修正案參考式樣2(主要列示章程變動情況對照表)或新章程;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就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作出明確的規定;
5、新股東(新加入的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注3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注4;
6、增資的驗資證明注5;
7、 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8、《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注2》;
9、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注1:材料填報應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書寫。 表式及文件、證件上要求本人簽字的,必須由本人親筆簽署,不能以私章替代。
表式及文件、證件等申報材料,凡未注明可提供復印件的,必須提供原件。注明可提供復印件的,申請人提交時需出示相應的原件供工商登記機關進行核對,并在復印件上注明“本復印件與原件相一致”并加蓋單位印章。
注2:表式由工商登記機關制發,申請人可到工商登記機關的注冊專窗領取。
注3:法人(含其他組織)股東的資格證明:企業法人以及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提交加蓋企業印章的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社會團體法人提交《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工會法人提交《工會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部門提交批準其出資的文件;居委會、村委會提交加蓋居委會或村委會印章并由該委員會負責人簽字的說明其合法組建的證明文件。
注4: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指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注5:驗資證明必須由具有驗資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其內容和材料應符合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企業驗資工作的通知》(財會[2001]1067)規定。 |